一、競賽日期
2020 年 11 月 27 日~29日
二、競賽地點
學校城西校區田徑運動場
三、參加單位
學校各基層工會及相關受邀請單位。
四、競賽項目
(一)個人項目:
1.青年男子組:100 米、400 米、1500 米、4×100 米、4×400 米、跳高、跳遠、鉛球(7.26kg)、鐵餅(2kg)、標槍(800g)
2.青年女子組:100 米、400 米、800 米、4×100 米、跳遠、鉛球(4kg)、鐵餅(1kg)、標槍(600g)
3.中年男子組:100 米、400 米、1500 米、跳遠、鉛球(5kg)、鐵餅(2kg)、標槍(800g)
4.中年女子組:100 米、800 米、鉛球(4kg)、鐵餅(1kg)、 標槍(600g)
5.老年男子組:800 米、1500 米、鉛球(5kg)、鐵餅(2kg)、 標槍(800g)
6.老年女子組:800 米、鉛球(3kg)、鐵餅(1kg)、標槍 (600g)
(二)集體項目:20 人×50 米接力(男女各 10 人)
五、參賽辦法及要求
(一)運動隊代表團設置
根據我校運動會職工參隊實際,本屆運動會設第一代表團代表隊、第二代表團代表隊、第三代表團代表隊、第四、五代表團代表隊、第六代表團代表隊、第七代表團代表隊、附屬腫瘤醫院工會代表隊、海南省安寧醫院工會代表隊、海南省婦幼保健院工會代表隊,共9個參賽單位。其中:
第一代表團涵蓋校本部機關工會、圖書館聯合工會、醫學信息學院工會、現代教育技術中心工會、國際教育學院聯合工會、成教學院聯合工會等六個基層工會;
第二代表團涵蓋校本部基礎醫學與生命科學學院工會、管理學院工會、馬克思主義學院(人文社會科學部)工會、外語部工會、體育部工會等五個基層工會;
第三代表團涵蓋校本部第一臨床學院聯合工會、中醫學院工會、海南省藥物安全性評價研究中心工會、國際護理學院工會、公共衛生學院工會 、藥學院工會、口腔醫學院工會、熱帶醫學與檢驗醫學院工會等八個基層工會;
第四、五代表團代表隊涵蓋附屬海南醫院工會、海南醫學院臨床學院;
第六代表團代表隊涵蓋第一附屬醫院工會;
第七代表團代表隊涵蓋第二附屬醫院工會、第二臨床學院;
附屬腫瘤醫院工會代表隊、海南省安寧醫院工會代表隊、海南省婦幼保健院工會代表隊按所在單位組隊。
(二)每個參賽代表團須報領隊1人、男女隊教練員各1人。領隊一般由各代表團正副團長擔任,具體負責整個運動會期間本代表團人員組織工作,向運動會組委會負責。教練員負責參賽職工報名匯總、協調組織訓練、協助組委會做好運動員各項賽事聯絡。各基層工會負責動員組織本工會會員積極參賽、組織報名、提供必要的后勤服務。
(三)代表隊隊旗
各單位代表隊引導牌由學校工會統一制作。各代表隊可另外自行制作隊旗,規格按2號國旗尺寸(240cm*160cm),色彩不限,但必須有本單位名稱。
(四)服裝和器材
1.各單位代表團參加開(閉)幕式以及運動員參加比賽的服裝必須整齊統一。
2.運動會比賽器材由組委會提供。
(五)經費
1.各參賽單位參加運動會的費用,包括比賽服裝、訓練場租、運動員人身意外保險,教練和運動員比賽、訓練期間的誤餐補貼和飲水及比賽期間所產生的交通費、食宿費等按規定可從本單位工會經費支出,按照相關財務制度規定辦理開支手續。單位工會經費不足的,根據海南省財政廳、海南省總工會《關于加強行政事業單位工會經費收支管理的通知》(瓊財庫〔2015〕1743號)規定,可申請單位行政經費專項補助。
2.競賽經費由學校工會負責,從學校工會經費中列支。
(六)青年組:運動員年齡為 35 周歲以下(1985 年 11 月 30 日以 后出生),每個參賽單位在每個競賽項目可報 4 人,每人限報 2 項,集體項目除外。
(七)中年組:運動員年齡為 35~50 周歲(1970 年 11 月 30 日以 后至 1985 年 11 月 29 日前出生),每個參賽單位在每個競賽項目可報 4 人,每人限報 2 項,集體項目除外。
(八)老年組:運動員年齡為 51 周歲以上(1970 年 11 月 30 日以 前出生),每人限報 2 項,集體項目除外。
六、運動員參賽條件
所有參賽運動員必須是思想政治進步,遵守運動員守則,身體健康者(健康問題由各參賽單位把關),每位運動員購買人身意外險方可參賽。
1.運動員必須是各參賽單位的在冊職工(本單位交納社會保險三個月以上)。
2.高年齡組運動員可以報低年齡組項目,但低年齡組運動員不能報高年齡組項目。
3.教職工運動員可由基層工會統一購買人身意外保險,費用從工會會費中列支。
七、競賽辦法
(一)比賽規則采用中國田徑協會審定的最新《田徑競賽規則》,徑賽按成績錄取進入下一賽次。
(二)徑賽項目在塑膠跑道上進行,比賽器材由體育部統一準備。
(三)比賽所需號碼布由大會統一制作。
(四)計分方法:
1.計分方法:單項按 7、5、4、3、2、1 計分,接力項目計分加倍。如報名不足 8 人(隊)時,按實際報名人數(隊)減 1 錄取名次,但仍按以上方法計分 ,若某項只有 1 人(隊)報名,則取消該項比賽,并通知該運動員改報其它項目。
2.運動員每打破一項學校田徑運動會記錄加 7 分,每打破一項 省大學生田徑運動會記錄加 14 分,每打破一項全國大學生運動會記錄加 28 分,1 人在同一個項目比賽中,如多次打破記錄只算一 次加分。
3.代表隊如果對比賽結果有異議,必須在比賽當天(比賽成績公布后 30 分鐘內)向仲裁委員會申訴。對運動員的資格有異議者,必須向資格審查處申訴。同時交申訴費 300 元,勝訴如數歸還,敗訴申訴費歸組委會。
八、名次與獎勵
1.每個項目均錄取前 6 名,前 3 名發獎牌、證書和獎金,后 3 名只發證書。個人項目:第一名 350 元、第二名 300 元、第三名 100元;集體項目(20人×50米接力):第一名 1500 元、第二名 1000 元、第三名 800元。
2.運動員參加學校田徑運動會比賽打破學校記錄者,每一單項獎勵 300 元。
3.團體總分獎勵前 3 名,頒發獎杯和獎金,第一名獎勵 2000元,第二名獎勵1500元,第三名獎勵1000 元。
4.設“優秀組織獎” 3 名,每名獎勵 500 元。
九、運動員資格審查
1.為突出學校體育以育人為宗旨的指導思想,希望各單位認真對報名參賽運動員資格嚴格把關,杜絕違反規定、弄虛作假、冒名頂替等行為,以端正賽風、公平競爭。
2.資格審查組在比賽前、比賽中、比賽后,將對參賽運動員資格進行嚴格審查。對違反規定者,一經查實,將嚴肅查處。對不符合參賽資格的運動員(隊)將取消參賽資格和獲獎名次,對情節嚴重者將追究有關領導責任,并通報全校。
十、裁判員
由學校體育部選定的人員擔任裁判。
十一、報名截止時間及領隊教練會時間、地點
職工組報名截止時間從發文之日起至 2020 年 11 月9日,過期自負。
1.領隊教練會時間:2020年11月13日16點
2.地點:宋子文體育館二樓會議室。
十二、報名辦法
各參賽單位將填好的報名表及其電子版統一報送學校體育部(郵箱:546826483@qq.com),教職工運動員由各基層工會為單位將報名表及電子版發至上述郵箱。所有運動員一經報名,將不得更改和補充,否則不得參加比賽。
十三、其他
1.各代表隊自備隊旗,供開幕式入場時使用,各隊的隊旗自行保管。
2.各參賽運動員賽前檢錄時必須出具本人第二代身份證,否則不予參賽。
3.各參賽隊各參賽單位請于 2020 年 11 月 18日前,提供一份 200 字左右的文字稿,送學校宣傳部,作本單位運動員入場時介紹用。
十四、職工部分參賽辦法歸校工會負責解釋。
中國教育工會海南醫學院委員會 海南醫學院體育部
2020 年10月23日